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宣判一起电信微信团伙诈骗案,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至2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初,被告人何某等人商定以团伙分工合作的方式实施电话及微信诈骗。2016年2月下旬至同年7月3日,被告人练某等“业务员”按照何某等人安排,采取拨打被害人电话或在知名公众号上打广告诱使被害人加微信等方式,冒充知名医院或虚构研究所专家教授身份,以健康普查名义骗取被害人进行虚假诊疗、推销产品。案发时,该团伙通过电话骗取张某等人300万余元,微信骗取王某等人70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