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号消息,近日,生态环境部向重点区域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通报重点区域2018年10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2018年10月PM2.5浓度范围为41~70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54 μg/m3,同比下降11.5%。
《通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汾渭平原11个城市2018年10月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名。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2018年10月PM2.5浓度范围为41~70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54 μg/m3,同比下降11.5%。浓度最低的4个城市是济南、北京、天津和济宁(并列第3),分别为41 μg/m3、44 μg/m3、47μg/m3、47 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是安阳、开封和保定,分别为70 μg/m3、67μg/m3和66 μg/m3。从改善幅度看,2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20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邯郸、邢台和济南,同比分别下降36.1%、27.8%和26.8%。安阳、濮阳、开封、郑州、保定、济宁、廊坊等7个城市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其中安阳上升幅度最大,同比上升42.9%。
“2 26”城市2018年10月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变幅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