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法院查封一起被执行人无形财产案件。
张某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他与申请执行人曲某之间有一起案件标的额为近20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因张某逾期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曲某向扎赉特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张某暂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今年7月,申请执行人曲某向法院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一个尾号为77777的手机号码,也就是俗称的“炸弹号”。凭借办案经验,执行法官敏锐地感觉到该号码潜在的经济价值较高,但号码归属地显示为云南省大理市。为此,执行法官在接到执行申请的次日即远赴云南省大理市,确认该手机号码确为张某名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宝账户等金融产品均可视为法院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网络域名、支付宝账号、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也可作为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张某的手机号码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因此可以当作一种有价值的无形资产进行流通认定,为申请执行人挽回部分损失。
执行法官一行立即赶到云南省昆明市,经执行法官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协调,对该手机号采取查封两年、查封期间予以停机保号的措施,并立即对该手机号进行委托作价评估进而网上拍卖,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