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3月9日电 (记者 张浪)成都海关9日通报:成都海关所属双流机场海关旅检现场日前查获一起旅客利用胶带捆绑藏匿手表入境案,案值总计约合人民币8万元人民币。
3月4日晚,中国籍女性旅客刘某从首尔飞抵成都,随身携带两个行李箱、一个双肩包经“无申报通道”通关。在行李物品过机检查时,现场关员通过X光机判图发现该旅客疑似携带超量应税物品,遂开箱查验。通过查验发现该旅客利用透明胶带将20只手表捆绑藏匿于腰间,手表品牌主要有浪琴、阿玛尼、DW、天梭等,总价值约4万元。此外,该旅客携带的两个行李箱内装有大量从韩国购买的衣物、帽子、化妆品、首饰等,约合人民币4万元。
据悉,刘某绑藏手表入境的行为已经违反《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同时成都海关特别提醒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有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情节的个人海淘及代购行为属非法行为。自然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10万以下的将进行行政处罚;10万元人民币以上即触犯刑法;偷逃应缴税额10万-50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50万-250万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250万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