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莆田12月8日电 明着开足浴店,实则暗中组织卖淫。近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年初,仙游男子黄某在莆田一家娱乐城担任经理,期间认识了顾客陈某,一来二去两人就相熟起来。4月份的一天,陈某告诉黄某他位于榜头镇的一个足浴店经营不善,想转让给他人,叫他帮忙介绍下家。黄某考虑后,决定自己盘下该店。双方签订协议,黄某支付转让费后,黄某就对足浴店改名、装修整改。起先,黄某也是老老实实提供正常的按摩服务,三四个月后,黄某发现换他来经营,也一样没有生意。
为了盘下该店,黄某已欠下十几万债务,黄某思来想去,决定明着开足浴店,暗中提供卖淫服务来赚钱。从8月份开始,黄某先是雇佣了吴某帮忙负责现场引导,后利用自己以前在莆田娱乐城认识的一些“小妹”,招揽她们来他的足浴店卖淫,卖淫女张某、李某、杨某等人到他店里,黄某招待她们,提出“卖淫服务套餐”的价位、双方分成,并让张某等人介绍其他人来参与卖淫,就这样一直“经营”到了11月份,获利了7万多元。
11月3日,仙游县公安局民警在日常治安检查中,发现了该卖淫窝点,黄某当时未在场,得知此事后就逃往外地。
近日,黄某落网。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提供卖淫场所,制定嫖资分配方案,雇佣他人现场管理,招募三人以上卖淫女,并管理他人卖淫活动,抽取利润,其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故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