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韩立飞)本刊接到读者来信,他今年不到30岁,怎么做单都通不过,也没住院史,去核保部核查,才知道因为他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近两年一直在进行高血压的治疗,读者说他自己并没有高血压,是他的母亲用他的社保卡买药治疗,这个没办法,公司给出的结果就是拒保,读者从此可能会与保险无缘。
社保卡只能自用,不要借给他人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不得出借、转让或恶意使用社保卡,丢失社保卡应及时挂失,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要承担法律责任。因卡片保管不善、将卡片转借他人使用或其他不当行为而致的损失将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针对将本人社保卡出借给他人使用的问题,目前医保经办机构规定可给予罚款和停止持卡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处罚。对于上述情况,被保险人必须承担举证的责任,澄清事实,让院方抹去住院记录;如果被保险人无法提供有力举证,保险公司将依据医院记录视同被保险人行为,届时一旦影响保单的承保或理赔结论的出具,责任要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如果保险公司有充分依据,被保险人的借卡行为也不会获得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支持。
针对此情况也有市民反映,如果家里老人动不了还要抬到药店去亲自买药吗?根据相关办法,参保人如果发生外借社保卡,比如给家人朋友拿去买药等行为,将可能面临数万元罚款。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未来如何执行,消息一出引起了市民的诸多质疑。
因此有市民提出建议,可以实行绑定政策,比如一张社保卡可以绑定三个直系亲属的社保卡,其中个人账户的金额能够通用,或者再增加一个绑定手机的功能,买药刷卡时就需要输入验证码,才能有效地防止套保骗保,还方便了参保人的日常使用。
社保卡余额可用来购买商业保险
此外,也有读者反映:社保卡上的钱只能用来购药或者作为住院医疗费的补充,但对没有就医需要的人来讲,社保卡余额攒着攒着就成了“不动产”,既不能去药店买米买菜购置生活用品,又不能提现另作他用,更不能让其他家庭成员使用,那能做什么呢?
据了解,随着去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多地政府研究并试点鼓励用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以此来提高城镇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个人和家庭医疗费用,对于年轻群体来说,这是一个“理财+保障”的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