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厅4月5日透露,全省范围内的煤矿超层越界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正在铺开,将严肃查处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媒体或群众发现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线索的,可通过网络、信件,或拨打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向国土资源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
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联合印发《湖南省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煤矿超层越界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将持续到8月末。全省所有煤矿,包括停产停建整改煤矿,列入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业退出规划(计划)尚未停产的煤矿,均在检查整治范围。
《工作方案》明确,对举报以及联合检查中发现并查实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存在图纸造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等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由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同时对煤矿企业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非法采矿的煤矿,责令退回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方案》明确,在检查中发现中介机构(技术单位)提供虚假图纸、虚假报告,干扰检查的,一经查实,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