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三点,无故殴打的士司机,并叫嚣自己犯的案子可判50年的案件一审在江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刘东被指控有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综合被告人刘东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表现,江阳区法院一审决定,对其依法处罚。被告人刘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案情回放
男子醉酒乘出租殴打的士司机
今年6月13日凌晨1时许,刘东醉酒后与另外两人,在泸州市江阳区一 KTV门口坐上川EL9261出租车。车辆行驶后,坐在副驾驶的刘东叫司机将车随便开到一个夜宵店,司机追问刘东到哪里,刘东便立即用拳头殴打司机头部,随后又用车上的茶杯再次击打其头部,致使司机头部受伤流血不止(其后经医院诊断:司机右侧颞枕头皮挫裂伤,头面部软组织损伤)。
期间,刘东多次呵斥出租车司机,对其语言威胁如“开快点,起码要50码以上”、“如果报案我杀你全家”等,并叫嚣自己所犯案件够判50年。
随后刘东因涉嫌寻衅滋事在资阳市安岳县被民警抓获。
同犯数罪
打人者还涉嫌另一起故意伤害案
纵观刘东档案,其犯罪史长达10年,这个1989年生的小伙,2006年开始就多次因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除了2016年殴打的士司机,刘东还涉嫌另一起故意伤害案事实。2015年11月6日,当晚,刘东在泸州一酒吧与被害人魏某发生言语冲突,心存不满。当晚,刘东携带砍刀到一 KTV大厅找到魏某将其砍伤。
12月,刘东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2016年2月被变更强制措施位监视居住。正是在这期间,刘东又被指控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对于此次的判决,刘东自称对酒无法控制,此次被控的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皆是在大量饮酒后、被酒精麻痹所致。虽然承认自己的错误,但对于法院的量刑判决,刘东自认为判得过重,“5年过后,就意味着我可能什么也没有了。”
江阳区法院表示,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该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